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2008]5号)和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文件的通知》(闽教高[2009]27号)精神,我省从2009年起按照“新方案”全面开展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为进一步学习宣传“新方案”评估的精神,正确引导高职院校开展评建工作,加强对评估专家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3月在武夷山市举办2010年高职评估“新方案”省级培训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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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年拟参评院校分管教学领导、评建办及教务处负责人;2、学校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
数据采集平台填报人;3、未经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培训的“福建省高职评估专家库”入选对象(已由各校推荐)。
二、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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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评估新方案解读;2、数据采集平台建设与使用(实操);3、评估数据预审;4、评建经验交流;5、评估纪律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
三、结业。
参加培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将颁发“福建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培训结业证书”,根据需要和专家遴选条件充实纳入省高职评估专家库,作为今后选派评估专家的依据。未经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或我省教育评估中心培训结业并纳入专家库的,不得出任评估专家。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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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人员应自带笔记本电脑,并安装本校最新数据采集平台;2、参加培训人员应妥善安排时间,确保全程参加培训,完成相应的作业;3、每人缴交评估培训资料及上机费600元,食宿自理(由会议统一安排);4、参训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如不能出席应提前告知;5、恕不接待非参训随行人员;6、各校以学校为单位,于2010年2月1日前填报参训回执后寄送或传真至我中心(见附件),并将回执电子版发送至811070@163.com,以便安排食宿及分组。正式通知将于2月10日前后发出;7、本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392号左海科技大厦B座603室,邮编:350003;联系人:翁秋雨,电话:0591-87271126、87832513(传真)。
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二○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
福建省高职评估培训研讨班报名回执表
(专家信息采集)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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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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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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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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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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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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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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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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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联系人: 手机、电话:
住宿预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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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元/天/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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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元/天/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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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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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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