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等5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结论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文件的通知》(闽教高[2009]27号)及学校申请,2009年我厅聘请专家组完成了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按照规定程序,福建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全体会议,对5所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有关材料和专家组建议结论进行审议,形成了审议意见: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职院校的评估结论均为“通过”。福建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审议意见经我厅审核批准,现予以公示,公示5天,从2010年1月22日至29日下午5:30。公示期间若有异议与我厅高等教育处联系,电话:0591-22671287。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