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学习型
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升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现将《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认真谋划、抓好落实,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0年5月18 日
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升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相关《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就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明确基本要求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关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和部署,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到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活动中来。
(一)认清重大意义。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学习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生成长之梯、政党巩固之基、国家兴盛之要;深刻认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因素,是党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困难和风险挑战、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的紧迫任务,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广大师生的价值取向,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清醒认识当前部分党员干部在学习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危机意识,使学习真正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一种基本生活态度、一种高远的精神境界、一种自觉的价值追求,成为实现个人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强大动力。
(二)明确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在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住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继续优先发展和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重大历史机遇,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以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终身学习为基础,健全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法,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实效,使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质、业务工作能力、管理决策水平有明显提高,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为加快海西建设步伐、实现全面小康宏伟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三)把握主要原则。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领导干部作表率,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紧紧围绕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坚持学习理论与改造主观客观世界相统一,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深入研究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水平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突出学习重点
坚持从增强素质、提高本领、提升能力、促进工作出发,以基础性学习、应用性学习和前瞻性学习为重点,科学设计学习内容,精心安排学习活动,努力提高学习实效。
(四)切实抓好基础性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着力开展应用性学习。着眼做好本职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努力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适应履行职责的需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结合教育工作岗位特点和技能要求,加强知识和技能更新培训,着力提高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管理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党员师生学习人类社会创造一切文明成果,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方面的知识,深入了解、全面掌握和善于运用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教育发展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努力造就一大批各专业、各岗位的行家里手。
(六)努力拓展前瞻性学习。积极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市场经济、国际关系、社会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围绕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带有全局性、体制性、战略性的问题进行深入学习思考,不断拓展视野,把握当今世界发展趋势,把握改革发展方向,切实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
(七)向实践和群众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既要向书本学习,又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善于借鉴其他部门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丰富和拓展教育系统改革发展的思路办法;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开展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做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学校等工作,把群众和师生期盼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适时解决好,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丰富学习手段
从本单位实际出发,不断丰富形式和方法,积极探索有效途径,推动学习不断深入。
(八)根据党员干部特点开展学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把学习的普遍性要求与特殊需要相结合,分别提出相应的任务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既有所区别,又加强互动,激发学习热情,满足学习需要,扩大参与度,全面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九)改进学习方法。加强和改进专题论坛讲座、形势政策教育、读书心得演讲、实地参观考察、知识技能竞赛、支部主题党日等各种学习教育方式,深入解读国家发展和海西建设、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教育理论和基层信息,面对面帮助党员干部解答思想认识上的困惑,使学习成为交流思想的课堂、研讨问题的平台和创新思路的阵地。加强和改进个人自学、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挂职锻炼、蹲点调研、在线学习、网络互动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生动活泼地学习各种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不断增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覆盖面和参与度,提升学习效果。
(十)拓展学习途径。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全国“两会”和省党代会、省委全会、省“两会”等重大会议的召开和国际、地区重要论坛举办等契机,组织学习领会、了解把握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国家大政方针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国际形势特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 “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节庆日、重大历史人物事件纪念日以及传统节日为载体,组织开展党的历史、新中国历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等方面的专题学习教育,增强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的热爱感情和对民族的认同感。
(十一)加强学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党员师生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发挥高等院校、教师进修校等培训机构在培养专业技术技能中的作用,努力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充分发挥福建教育电视台、福建省教育厅网、《福建教育》以及各种业务类刊物的作用,开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专栏,刊发重要文章、推出重点报道、宣传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学习教育和典型、经验、成效的宣传推广活动。充分运用学校刊物、校园网、板报、宣传栏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交流活动,加强互动,调动积极性,扩大覆盖面,营造良好氛围。
四、健全各项制度
从完善制度入手,建立健全抓学习、促学习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学习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十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学习,每个季度不少一次”的要求,认真开展学习研讨活动,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推动党员干部的学习。
(十三)健全和落实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制度。切实按照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科学安排、分批进行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理论培训和党务培训,认真选送各级党员干部参加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省直党校和教育部举办的各种专题培训学习,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每年一般不少于110学时,到2013年实现基层党员通过各种形式普遍轮训一遍。
(十四)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安排2个月以上时间围绕教育中心和重点工作并结合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认真写出一份有分析研究和建议对策等实质内容的调研报告。各地各校要按照中央要求,建立健全调研制度,结合工作制订调研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研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十五)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纳入党建评先和文明单位评优的重要内容,党员个人学习情况要作为年终考核和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公务员的一项重要依据,形成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干部人事部门要制定具体办法,把学习特别是理论业务学习情况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和学习能力及实际成果作为选拔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
(十六)建立健全学习成果转化制度。要进一步畅通和拓宽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成果的转化运用渠道,通过专题研讨、学习交流、媒体宣传、简报反映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成果交流活动,推动学习成果转化。省委教育工委将及时宣传各地各校学习情况和成效,适时组织学习成果和经验交流会。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立足单位实际和职能特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突出工作特色,精心谋划,注重实效,狠抓落实。
(十七)强化责任,明确职责。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作出专门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委(党总支)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健全领导责任制,确保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指导到位、投入到位、服务到位。组织部门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干部教育培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党委宣传部要协调有关部门成立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十八)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栏、板报、内部刊物等形式,大力宣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目的、意义、基本要求、重要举措,宣传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体会、实际行动,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提高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特别是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使广大党员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中,切实提高党组织的整体学习力。
(十九)培育典型,辐射带动。要加大典型培育和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和新鲜经验,不断扩大其影响力和辐射面,以点带面推动各项工作,做到单项工作有亮点、分项工作有特色、实际工作有成效,在培育典型中推动工作、在推动工作中深化典型,在发挥好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的过程中不断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十)加强检查,考核激励。要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科学考核评估办法,定期不定期采取自查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查看建设活动的效果。要重点查看通过创建活动,是否逐步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和先进的学习理念,党员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是否得到显著提高,党组织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的能力是否得到有效增强,党员和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完善、自我管理的能力是否得到提高,党的先进性是否充分展现。在科学考核评估基础上,要适时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主题词: 教育 党组织 学习型 建设 意见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0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