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厅关于发动全省广大师生参与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投票活动的通知
闽教明电[2010]44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由教育部会同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教育新闻网、国视在线网组织开展的“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于日前正式启动。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师德师风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现就发动全省广大师生参与“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投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票方式
8月8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以及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教育新闻网、教育部门户网站等网站已刊登候选人名单及简要事迹,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群众投票。公示日期从8月8日至8月28日。报纸投票日期从8月8日至8月21日(以收寄日邮戳为准);网络投票时间从8月8日至8月28日。公众可选择填写报纸选票、网上投票中的一种方式投票。为方便我省广大师生、群众投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将同步设立专题链接。
二、我省候选人名单
1、陈文明(永定县湖山中心小学)参选代码:37;
2、黄金莲(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参选代码:38;
3、郑 捷(福州格致中学)参选代码:39。
三、相关要求
各地、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确保广大师生知晓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评选推荐工作,积极参与到投票活动中来。要充分发挥好这一群众性活动的载体作用,结合庆祝教师节等活动,让广大教师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使评选的过程成为学习楷模、崇尚楷模、争当楷模的过程。本次活动坚持群众自愿投票原则,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包办投票,请各地、各有关学校将投票方式、网站告知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方便大家投票。
福建省教育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