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系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各系党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推进各系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学院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现就加强学院系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系党总支部委员会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改进系党总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机制,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党组织的设置
系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
系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一般由5人组成,设书记1人,根据需要可增设副书记1人,以及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等委员若干人。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中至少要有1名专职党务干部。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与党员系主任、系副主任可以交叉任职。系工会主席一般由党政副职兼任。
系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可根据党员人数和便于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原则下设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单独成立党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
系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系党总支部委员会的产生: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由上届党总支部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党总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选出的委员报学院党委备案,书记、副书记报学院党委批准。
系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补选。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系党总支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二、党组织主要职责
(一)系党总支部委员会主要职责
系党总支部委员会同本单位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以及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4、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5、做好本单位的党员发展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
6、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教职工党支部主要职责
教职工党支部要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对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职工党支部负责人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学生党支部主要职责
学生党支部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进步。
2、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
3、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不断扩大学生党员队伍。
5、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工作运行与决策机制
各系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运行与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党总支委员会议、系主任办公会议制度,明确议事规则和程序。
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经过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主要包括: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总结,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人事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奖惩、招生、毕业等;年度经费预决算、大宗资金使用、收入分配等。
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为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系主任、副主任和系工会主席,同时可根据需要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其他列席人员。
系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要充分沟通酝酿,交换意见,根据议题内容分别主持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开会。会议讨论做出的决定,应逐一表决,且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为有效。在研究讨论问题时,分管的负责人要全面、准确、清楚地介绍所要讨论的事项,到会成员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对某些问题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充分协商后讨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院党委或院行政。不能以领导碰头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要严守纪律,不准临时动议决定或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不准泄露会议酝酿讨论情况。研究讨论干部人事等有关工作时,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党政联席会议要有详细的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纪要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和签发。
系党总支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支持行政负责人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行政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党总支监督。党政之间要明确职责,协同合作,合理分工,形成合力,有效形成系党政相互配合、协调运转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班子其他成员和党政主要领导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加强沟通,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奋斗、和谐向上的良好工作环境。
系党总支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定期研究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
系党建工作经费要列入系年度经费预算。
中共菠菜导航担保网委员会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