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校(单位):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房B区一期452套住宅销售已完成并正在交房中,B区二、三期住宅也已陆续启动建设。为做好销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B区二、三期建设基本情况
B区第二、三期限价商品房由十一栋18层住宅、两栋11层住宅及十六栋多层住宅组成,共1542套(其中130m2套型391套, 90m2套型1151套)。1#-4#、11#、12#楼套型面积130 m2,共391套,结构已经封顶;20#-35#楼套型面积90m2,共541套,已动工建设; 13#--19#楼套型面积90m2,共610套,计划年底动工。
二、销售价格
B区二、三期销售基准价格根据省物价局闽价房〔2008〕427号文的批复,确定为多层住宅3547元/m2、11层住宅3762元/m2、18层住宅3902元/m2,并按整幢住宅单位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楼层、朝向差价。
三、销售时间
根据B区二、三期目前交地和建设实际情况,按如下时间销售。
幢号 |
层数 |
套型面积 |
销售时间 |
130m2套型 |
90m2套型 |
1#-4#,11#,12# |
18层 |
39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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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 |
20#-35# |
6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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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套 |
2011年3月
(其中25#26#31#楼因拆迁
原因预计延后3-6个月) |
13#-19# |
18层(16#-17#为11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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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套 |
2011年年底 |
合计 |
二、三期可售套数总计1542套 |
391套 |
115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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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销售办法:
(一)资格认定
1、本次申购人员资格条件的认定时间以申购截止时间(2010年4月10日)为准,在截止日期之后发生的变化不予重新确认。
2、根据广大教职工的强烈要求,经限价商品住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并报上级有关领导同意,将本次限价房申购对象调整为在福州市区和大学新校区周边范围内无私房或仅拥有1套私房的教职工,申购对象的其他条件仍按原申购条件的规定执行。
(二)申购顺序
本次销售将按以下顺序分类摇号选房:
(1)享有优先申购权的正高级职称(含厅级行政职务)人员;
(2)享有优先申购权的副高级职称(含处级行政职务)人员;
(3)享有优先申购权的中级职称(含科级行政职务)人员;
(4)享有优先申购权的初级职称人员;
(5)不享有优先申购权的正高级职称(含厅级行政职务)人员;
(6)不享有优先申购权的副高级职称(含处级行政职务)人员;
(7)不享有优先申购权的中级职称(含科级行政职务)人员;
(8)不享有优先申购权的初级职称人员;
根据最终审核并通过公示的符合购房条件的教职工名单,按照以上分类顺序在2010年12月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三)选房:
1、套型面积130 m2的住宅选房。
副高职称(含处级行政职务,下同)及以上的教职工可以选择130 m2或90 m2套型住宅,对以上预选90m2套型住宅的教职工,可保留选房顺序号,并按以上第(二)条规定的分类摇号顺序选购90m2套型住宅。130 m2套型在满足副高以上(包括享有优先权和不享有优先权)的教职工购买后,剩余部分并入中级(含科级行政职务)以下教职工的选房范围。
2、套型面积90m2住宅按以下顺序分批选房:
(1)20#-35#楼(除25#、26#、31#楼外)办理销售许可证后,根据公开摇号产生的选房顺序进行选房。对预选其他幢90m2套型住宅的教职工,保留选房顺序号,并按以上第(二)条规定的分类摇号顺序选购其他幢号的住宅。
(2)25#、26#、31#楼办理销售许可证后,根据公开摇号产生的选房顺序进行选房。对预选其他幢90m2套型住宅的教职工,保留选房顺序号,并按以上第(二)条规定的分类摇号顺序选购其他幢号的住宅。
(3)13#-19#楼办理销售许可证后,由所有尚未参加选房的教职工根据公开摇号产生的选房顺序进行选房。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