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考生为本 提供优质服务 努力实现平安高考目标
—在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暨招生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教育纪工委书记
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 尉 纬
(2011年4月15日)
同志们:
2011年高校招生工作马上就要开始了。今天,省招委会在这里召开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暨招生监察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11年高校招生及招生监察工作任务,刚才教育厅薛卫民副厅长已对今年的高招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招委会的工作安排,下面我就2010年招生监察工作做个简要回顾,并重点就做好今年高校招生监察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2010年招生监察工作简要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和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招委会的部署,着眼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积极介入高考命题、考试、评卷、招生录取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首次推行普通高考监控录像回看审片制度,严肃处理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据统计,2010年,全省普通高考共发生考生违纪违规现象67例,涉及考生67人,违纪舞弊率继续保持在全国较低水平,没有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和群体性舞弊事件及责任事故,高考考风考纪总体保持良好。人民群众对招生录取工作的投诉件明显下降,招生考试工作基本实现了考生、家长、高校、高中和社会“五满意”,招生监察工作为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2011年招生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这几年我们的招生工作总体上是安全平稳的,越是这样我们越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决不能麻痹大意。今年是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的第一年,做好招生工作直接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安定稳定,关系到打好十二五开局之年的成效,我们必须把以考生为本,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贯穿到招生工作的始终,努力实现平安高考目标。
(一)确保招生考试安全
考试安全是第一要务,安全保密是高招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确保万无一失。从以往的工作看,我省招生考试总体上是安全的,但随着作弊手段的高科技化,我们切不可以掉以轻心。各地必须把高考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把试题试卷安全和考试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对命题、制卷、试卷运输和保管、考试、评卷以及录取等各个工作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对可能或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要强化工作责任和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做好演练,以便遇到突发事件能够快速作出反应,妥善处置。这里重点要把好五个关键环节和部位。一是确保命题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规章,严格管理,加强命题教师的遴选和资格审查,严格执行遴选禁止性措施和回避制度,加强命题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严格命题点管理,防止工作人员内外勾结,故意泄密,防止不法人员盗窃、出售、传播试卷,确保试题质量和命题安全。二是把好试卷运送环节。试卷除了在保密室期间,从命题点出来到考生手上的全过程都属于运送环节,都处于流转运送的状态,不可控因素多,必须对每一个步骤做出严谨的判断和严格的监督检查,要检查试卷保管、运输、分发过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失泄密隐患,试卷运输过程中要做好押运工作,做到不丢失、不泄密,确保试卷运送安全万无一失。三是加强保密室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试卷保密室要按照标准化建设,并经过省高招办验收,确保安全措施全部达标后方可使用。保密室使用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保安、招办人员24小时混编值班,不得脱岗、漏岗,要记好值班日记,保持通讯畅通,各级招委会要定期组织检查,随机抽查,防止监守自盗。四是加强高考数据信息管理。要加强高考专用计算机及密码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使用高考专用计算机。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或篡改。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严禁以信息发布或传递等牟取非法利益,保证高考数据信息安全。五是进一步加大对高科技舞弊手段的打击力度。要充分发挥高招联席会议单位的作用,加强与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继续做好无线电空中管制,加强网络监控,以高科技手段应对高科技舞弊行为,重点打击利用通讯工具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舞弊等违规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密监控并及时清理网上和媒体上有害信息,严厉打击兜售作弊工具和帮助考生作弊、诈骗考生等违法行为。
(二)切实维护公平公正
公平公正是高校招生工作的基本准则,是维护高考生命力和社会公信力的基础,也是衡量招生监察工作成效的依据。今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高考加分、艺术、体育等特殊类考生的资格审查,清理规范地方性加分项目,让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切实维护高招公平公正。重点强化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对考试加分对象的监督审查。去年高考,我省查处了一例某少数民族考生家长,试图通过迁移考生户口到省内少数民族聚居地,以获得少数民族加分的案子,该考生填报志愿后被人举报,经查实被取消了加分资格,最终影响了录取,在社会上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今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招生考试诚信体系建设,会同公安、民族、体育、科协等部门,加强对考生资格或身份,特别是对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及其项目、艺术或体育等特殊类型考生的联合审查。要把好三道关,即学校审查申报关、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关,公安、民族部门等政府部门的审验关。学校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户籍和考生身份存在嫌疑及被举报的考生,要对其民族成份政策性加分进行重点核查,实行四个要素确认的办法,即审验考生身份、审验考生家长民族成份及工作单位、审验考生连续就读的中学名称和地址、审验考生家庭的户籍迁移状况,做到户籍关系清楚,民族成份明确,综合研判无误,信息公示及时,预先防范有力,把违规行为根除于萌芽阶段,保证政策性加分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切实维护民族区域居民考生的合法权益。二是落实执行好招生政策。要做好特殊困难考生参加高考的服务工作,严禁将录取行为与收费挂钩,严禁将提前交纳学费等任何费用作为是否录取考生或考生确认录取的依据;要维护考生权益,继续做好肢体残疾、患有疾病以及家庭困难考生群体的考试服务和招生录取工作。落实高考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除患有传染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外,考生的身体状况只要不影响自己的专业学习和影响他人的学习生活,高校均不得违反政策规定,仅以身体状况为由拒绝录取或加以专业限制。三是加强对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宣传内容的审核和监督。去年,省内某市一所民办学校没有按照教育部规定规范专业设置,擅自在招生章程中对所设专业添加备注,在宣传中没有如实宣传专业培养方向,导致考生今年初集体上访,最终该专业被停止招生,该校遭到警告和通报批评,校长受到处分,该市教育局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也受到批评教育,教训十分深刻。招生章程是高校基本情况、专业设置、招生政策的权威发布,直接关系到考生志愿的填报,必须做到准确、真实。高校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招生章程、有关特殊类型招生简章和各项具体招生办法,所有类型的招生均要明确具体要求,加强相互衔接,确保统一、完整、清晰。各校的招生宣传内容都要事先报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正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准确无误。
(三)深化招生“阳光工程”
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是维护招生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要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公示的具体要求,对高考招生信息除涉及个人隐私和保密之外,所有该公开的信息都应公开,高招政策要公开透明,要扩大知情面,要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一要继续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透明的“阳光招生”工作体系。不断充实、完善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明确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各个阶段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把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录取过程、录取结果、学费标准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二是继续以省教育厅、省高招办及各地招生考试信息网和高校校园网为主要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有关高招信息,确保所有考生都能及时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及时公示有关考生资格和录取信息,及时公示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名单以及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自主选拔录取等考生资格录取名单,及时公示公开报名、考试、录取各个阶段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二要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信访受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加强对高招宣传工作的领导,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精心策划,主动宣传高招基本政策、改革举措、程序规则,诚信教育等做法和措施,特别是对今年我省高招工作的五大新政策,如平行志愿扩大到高职单招,省属高校试行大类招生等加强宣传。要适时进行高考预警和案例宣传,揭露中介的欺诈伎俩,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三要畅通投诉渠道。省高招办和各高校招生信息公示和考试、录取期间,要向社会公开招生考试违规举报信箱、电话及受理单位和地址,安排专人接访,及时核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公示、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立考务工作责任制
近几年来,我省高考考务管理和考风考试总体良好,违纪舞弊率始终保持在全国较低水平。但是,去年我省首次实行高考视频回放审看制度,发现一些考区、考点考务管理和考风考纪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如晋江某考点延迟3分钟敲响考试结束铃,莆田、连江的个别考场秩序混乱,个别考生违纪舞弊行为还比较恶劣,监考人员执纪不够严格。这些地方的相关考务工作人员和违纪考生都受到相应的处理,有关领导也受到了责任追究。因此加强考务管理任务依然艰巨,必须进一步明确建立主考、监考、机动监考、视频监控员的责任制,制定考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首先,明确主考职责。主考要对本考点的考务工作负总责,必须头脑清醒,准确掌握每个环节,指挥有序,对考试的三次响铃要时点准确,不得有误。考前要对响铃进行检查,原则上不得用录音方式。对于接到监考人员报告考场出现紧急情况的,主考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否则要追究主考的责任。其次,明确监考人员对考场出现特殊情况的处置办法和应急预案。个别考生在考试期间和结束前,站立或移位抄袭,传递答案及抽拿他人试卷抄袭等严重作弊行为一旦发生,监考人员应立即制止,并当众发出警语“某某考生,你的行为已经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分规定第XX条,请把试卷、答题纸放在桌面后立即离开考场”;如遇到个别考生态度恶劣,不予配合的,监考人员要相互配合,一起把该考生拖架出考场,带到主考室处理;如无法拖架出考场的,在制止的同时,要作出警势,其中一人在摄像前向监控室作出规定手势报告、求助,另一个向楼层机动监考做手势,请主考到场处理。三是视频监控人员要认真履职。为了有利视频监控人员集中精力,每个监控人员每场考试监控4-8个考场,发现考场出现异动,或监考员摄像头做出“警势”,应立即向主考报告。四是防止考务人员监守自盗。严禁考务人员违反职责,利用监考便利,参与舞弊,泄漏试题,代作答案,传递信息。五是做好全过程记录。每位监考、监控人员都必须登记签名所负责的考场,并作为附件上报省高招办,以示负责。各考点要负责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五)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纪检监察专门监督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主动介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严格执纪,要以强化监督检查为手段,与招生部门一起保证招生工作任务顺利实施。要以高考为中心,在考前、考中、考后三个阶段,有所侧重地分别围绕命题、考试、录取各环节进行监督。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办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影响公平公正,侵害考生利益的案件。
在考前,一要参与审查命题人员资格。严格执行遴选禁止性措施,凡在各类辅导班、培训班和讲座上主讲过有关高考命题、参加编写与高考命题相关的复习资料和发表相关文章等的教师,不得推荐作为今年高考命题工作人员。二要检查监控考生信息和数据。要加强高考报名信息采集及确认环节的管理、监督及信息公示,要协同招生部门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加强考生数据信息管理,准考证打印启封必须有监察人员在场。三要检查保密室的软硬件建设和试卷交接过程。督促落实试(答)卷安全保密高招办主任负责制,检查试卷保管、运输、分发过程是否严谨、确保试卷安全进入保密室,万无一失。四要监督检查考试准备工作。要事先检查各考区、考点考试前的组织工作,是否严格按规范要求准备,工作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到位、考场布置是否规范。加强对选派和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抽调工作负责、原则性强、敢抓敢管、师德良好的教师参加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岗前培训制度。检查了解考试工作人员对相关规定、政策的掌握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未经岗前培训,一律不准参加监考和考试工作”的规定得到贯彻执行。五要检查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学校招生章程的编制进行监督,审核录取工作规则,对违规行为、不当表述提出纠正整改意见,重点加强对招生章程及广告的审核与监督。
在考中,一要加强巡视工作。对以往出现或反映问题较多的地方,要予以特别注意,要派出督考监察组,进行定点专门监督,要发挥巡视员的作用,省派巡视员和市县派的巡视员组成联合巡视组,由省派巡视员统一协调安排,要把监督主考、监考人员和网上监控人员等考务工作人员是否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作为首要职责,及时纠正、制止和处置监考过失行为,把可能发生的违纪舞弊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监督考风考纪考区主任负责制、回避制度、监考轮换制度执行情况。要做到责任意识明确,任务分解到人,职责落实到位。检查工作人员直系亲属参加高考回避和监考人员异校随机组合落实情况,了解考场监考轮换方式是否科学严密,防止出现特指人员监考特定考场现象。三是监督考场秩序。着重检查监考人员是否认真监考、严肃考纪,防止监考人员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纵容考试作弊,及时消除可能造成大面积违纪舞弊的隐患。要加强对网上监控室的监督检查,必须安排监察人员在监控室对每个考场的情况进行随机检视,同时监督监控人员工作情况。四要重点防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要与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排除干扰破坏考试和录取秩序的有害信息,整治借考试之名进行的诈骗,打击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考试的不法行为。要采取高科技手段,预防和打击利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进行违纪舞弊的行为。五要检查是否建立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考试期间执行考风考纪重大事项零报告制度(即每场考试结束后,每个考点都要立即向上一级招办报告本考场考风考纪情况),重大违纪案件要立即报告省招办和省招办监察办公室。确保及时妥善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在考后,一是继续实行高考录像回放审看制度。组织人员对全省高考每个考场每场考试监控录像进行审看,严肃查处违纪舞弊人员和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二是加强对高校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增强网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招生管理部门和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大对高校录取过程监督检查力度,实时监控,纠建并举。要加强对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招生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禁高校委托任何个人和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严禁高校直接或变相收取与录取挂钩的费用,严禁高校违规在国家招生体制之外录取学生。要督促高校完善内部招生制度,规范录取管理。三是严格入学资格审查。各高校要强化录取后期的监督工作,针对薄弱环节认真研究措施,堵塞漏洞,杜绝违规录取行为,把好招生考试的最后关口。四是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各级招生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招生考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查案高压态势,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维护招生考试秩序上的建设性作用。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严肃处理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组织、纵容考试作弊等恶劣行为。对不重视考风考纪、不抓不管,导致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地方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主管人员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招生计划、违规投档、挂档,乱招生、乱收费和考试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严重违规招生的高校负责人将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其领导责任。
同志们,高校招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职,不辱使命,坚持以考生为本,提供优质服务,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切身利益,努力以平安高考、“阳光招生”,交一份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迎接中国共产党90岁生日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