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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2年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生源信息数据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1-10-28

关于报送2012年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生源信息数据的通知
                   闽人函〔2011〕367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等职业学校:
为做好我省201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掌握全省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生源情况,现就2012年生源信息数据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一)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将于2012年毕业的非师范类本、专科(高职)生(含成人院校普通专科班)和非在职研究生。
(二)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招生计划招收具有学籍的,将于2012年毕业的学生。
二、报送办法
2012年生源信息数据,继续由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等职业学校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以下简称公共网,网址:http://www.fjbys.gov.cn/)报送,具体报送办法可查阅"公共网生源管理系统使用简介"(可从公共网下载中心下载)。
其中,各高等院校(含省部属高等院校和设区市属高等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送的生源数据,由我局负责审核;各设区市属和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报送的生源数据,由所在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审核,平潭综合实验区属的由当地人事部门负责审核。
三、报送时间
各高等院校(独立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在2011年11月15日前完成生源报送,以便做好生源核验工作。
四、工作要求
生源信息数据,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础数据,是就业登记和派遣的依据。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生源报送、审核工作,建立和完善毕业生生源管理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生源报送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生源报送准确及时。
(一)认真核对专业代码。请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登录公共网下载中心下载2011年专业代码并对照本校2012届毕业生专业进行核对。核对时请注意区分学历层次,不能在不同学历层次就近靠拢。如核对时未找到对应专业及代码的,请填写《新增专业代码申请表》(附件1),于10月15日前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将于10月底前下发《2012年专业代码》并挂公共网下载中心供下载,作为我省2012届毕业生生源信息报送的依据。
(二)准确规范报送生源信息。专业代码不能选择专业名称为"不限"(专业代码为"0")。本、专科专业代码不能选择一、二级专业代码(一级专业代码尾数为000000,如哲学:01000000;二级专业代码尾数为0000,如哲学类:01010000),只能选择三级专业代码(三级专业代码尾数为00,如哲学:01010100)。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应具体选择到市辖区或县(市、区),不能选择生源所在地代码为"0"(对应区域名称为"不限")和生源所在地代码尾数为"0000"和"00"(如福建省:350000;福建省福州市:350100)。毕业生专业代码和生源所在地代码填写不规范的,我局审核时将退回原单位。
(三)研究生学历层次毕业生和招生信息数据库中查询不到的生源应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招生花名册复印件,上报的生源信息与招生花名册的信息(如:姓名、生源地、性别、录取专业等)不一致的应提供相应的信息变更证明。原在事业单位就业的2012年毕业研究生,学校需提供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增减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生源报送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请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联系。
生源管理方面:
联系人:姚超楠;联系电话:0591-87674885
公共网技术支持方面:
联系人:胡淑钦;电话:0591-87546900
附件:新增专业代码申请表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月九日

附件

新增专业代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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