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三支一扶"办:
为做好我省2008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的要求,省"三支一扶"办决定在近期开展2008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08年全省"三支一扶"计划征集岗位,主要面向七个设区市享受省财政一般转移支付和财力相当于一般转移支付水平的47个财政困难县(市、区)的乡镇的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卫生、扶贫等农村基层急需的工作岗位,并继续将我省七个设区市享受省财政一般转移支付和财力相当于一般转移支付水平的47个财政困难县(市、区)的乡镇基层农村信用社岗位纳入2008年省级"三支一扶"岗位征集计划。
二、征集数量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的要求,2008年全省计划统一招募约500名高校毕业生。各有承担招募任务的享受省财政一般转移支付和财力相当于一般转移支付水平的财政困难县(市、区)应征集不低于15个包括基层农村信用社岗位在内的"三支一扶"工作岗位。
三、征集时间
2008年3月4日-3月25日
四、工作流程
(一)县(市、区)"三支一扶"办:3月20日前,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网址:http://www.fjbys.gov.cn),将本地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卫生、扶贫和农村信用社岗位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计划安排应侧重于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等需重点支持和扶持的地区)上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具体办法可参照2006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系统岗位征集说明》。其中基层农村信用社岗位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征集后分别向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报送。要详细填写"需求单位"和"需求岗位"等有关信息栏。
(二)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要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汇总,并对"需求单位"和"需求岗位"栏目所填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详实后于3月25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办。
(三)省"三支一扶"办:省"三支一扶"办在收集、整理全省岗位需求信息的基础上,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下达我省2008年"三支一扶"招募计划,4月初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和数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紧落实
岗位征集工作是我省实施2008年"三支一扶"计划的关键环节,各级"三支一扶"办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要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早启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本地区的岗位征集工作。
(二)统筹兼顾,务求实效
各级"三支一扶"办在2008年"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中,一方面应立足实际,将岗位征集与本地农村基层急需的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卫生、扶贫等基层实际岗位需求相结合;另一方面应统筹兼顾,充分考虑所报岗位需求和毕业生供给情况,稳妥把握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比例,务求实效。
(三)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协调量大。各级"三支一扶"办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会同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2008年"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执行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直接与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楼;联系电话:0591-87565225 传真:0591-87546900 联系人:苏武、黄宏)。
二○○八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