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二年内的 毕业生遗失《报到证》申请补办 须提供:
1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 、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见报 10 个工作日后受理)
3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证明
4 、个人申请报告
5 、设区市、(县、市区)人事局就业状况证明
6 、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就业状况证明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附件点击下载
办公地点:福建省人事厅在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
(福建省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层)
电话:0591-87540939,87674885,87622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