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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3年大学生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3-06-26

关于做好我院2013年大学生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系、有关部门:
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对征兵工作做出重要部署,决定从2013年起将全国征兵时间从冬季调整至夏秋季。从今年起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目前,我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已全面开展,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3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对象
我院2013年男性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男性学生均为征集对象。(女生征集另作通知)
二、男性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男性学生征集报名程序
(1)实地应征: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在校生户籍迁到学校所在地的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户籍未迁到学校所在地的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
(2)网上报名预征:有应征意向的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可在夏秋季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进行报名。毕业生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在校生填写、打印《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至辅导员,待各系汇总后于学生离校前交至学工处左刚处。
(3)初审、初检:应征学生在离校前,在学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学院相关部门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应征者本人。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8日前完成。
应征学生在学校所在地征集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离校前完成预定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
应征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 7月30日前,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9月初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学院为入伍在校学生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四、有关要求
1、由于今年征兵时间变动较大,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各系相关负责人及辅导员要深刻解读政策,认真了解征兵程序,从而做好各类应征学生的指导与组织工作。(相关政策及流程见附件1、2)
2、要对本系具备条件的学生进行广泛宣传,集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生动的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横幅、海报、网络、讲座等形式把宣传工作做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在校园中营造参军报国、履行义务的良好氛围。针对本届毕业生,各系要通过电话、短信、QQ等联系方式及时通知学生,要求各系毕业生辅导员给男性毕业生寄一封征兵宣传信(材料由学工处发放)。
3、做好各类应征学生名单统计工作。认真填写《菠菜导航担保网2013年学生征兵报名花名册》(见附件3),对在学校及户籍所在地报名的应征学生进行细致统计。并于学生离校前以电子版形式交至学工处左刚处。
4、各系认真组织毕业生和在校生参加由教育部举办的“2013年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政策网上咨询周”活动。截止日期为6月28日。平台将开设网上咨询活动专页(http://www.ncss.org.cn/2012zbzx/),学生可直接登录页面提问,有关负责同志通过后台回答问题。


附件1 :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
附件2 :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公告
附件3:《菠菜导航担保网2013年学生征兵报名花名册》



学工处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