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我省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学院2011年毕业生就业登记、就业派遣和就业统计工作,学院将于2011年5月3日—6月31日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进行就业登记,报送就业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登记的对象
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具有学籍,于2011年毕业的专科(高职) 生。
二、就业登记时间
5月3日—6月31日
三、就业登记流程
原账号密码登录就业公共网→就业管理→就业方案登记→2011届毕业生→进行就业登记
在公共网就业登记页面上规范填写就业类型、单位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单位隶属、单位类别、单位所在区域代码、档案寄存单位、档案转寄地址、户口所在地等必填字段。
四、就业登记办法
(一)就业登记类型
2011年,学院毕业生就业登记类型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已签约:以手续齐全的就业协议书的为依据,学生毕业时持《就业报到证》
有接收函:以毕业生就业登记表为依据,学生毕业时持《待就业报到证》
灵活就业:指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毕业离校时应填写《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登记表》(见附件1)
升学:毕业生专科升本科、双专业。
出国出境:毕业生已(拟)出国、出境留学或工作等。
国家地方项目:毕业生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例如参加省“三支一扶“计划等,学生毕业时持《就业报到证》
待就业:毕业生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
(二)就业材料审核
各系应在核定的本系毕业生生源基础上进行就业登记,编制就业方案。在进行就业登记时,各系应当确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手续是否齐全,部门章、合同章视为无效;审核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项内容,确认填写内容准确规范,并查看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单位主管部门与人事代理机构意见一栏所盖公章)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意见一栏所盖公章)所在地是否一致,所在地不一致的就业协议书视为无效。
(三)公共网就业登记
就业类型 |
填写要求 |
已签约 |
“单位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 ”项按协议书“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所盖公章填写;其他必填栏按实际情况填写 |
有接收函 |
按系统默认选择:“单位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 ”项省内默认为“生源所在县市人事局”,省外默认为各地就业指导中心等;档案投递单位和地址填写“生源所在县市人事局”,户口填写具体生源地,如“福州’, 其他必填栏按实际情况填写 |
灵活就业 |
在备注栏备注"自主创业",离校时应填写《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登记表》 |
预征兵对象的毕业生 |
就业类型登记为有接收函,并在用人单位栏注明"预征对象",单位隶属为地市级,其他按有就收函情况填写。 |
"三支一扶"计划 |
就业类别登记为"国家地方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 ”项为服务地县级"三支一扶"办,单位名称登记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
升学 |
按实际情况填写 |
学工处
5月3日
附件一
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登记表
学校名称: 编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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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女 |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 |
省(区) 市(州) |
所获学历 |
□专科(高职) □本科 □硕士 □博士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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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后 联系方式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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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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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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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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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方式 |
□自主创业 □灵活就业 |
自主创业情况 |
□已办理了创办公司手续 □正在办理创办公司手续之中 □自主创业地 省(区) 市(州) 县 □公司名称: (必填) 本人保证以上填写信息完全真实 毕业生签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灵活就业情况 |
□作家 □自由撰稿人 □翻译工作者 □中介服务工作者 □艺术工作者 □其他: (必填) 本人保证以上填写信息完全真实 毕业生签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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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所有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填写本表。本表可从公共网(www.fjbys.gov.cn)"下载中心"下载。
2、学校可以在基本信息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内容和项目。
3、本表作为毕业生就业方案审核和就业派遣的依据。
4、学校应妥善保管本表并注意保密,保存期限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