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毕办(2010)6号
各高等院校(含科研单位):
为做好我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计规模统计工作,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教学司函〔2010〕51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将于2011年毕业的本、专科(高职)生和非在职研究生。
二、统计、报送方式
各高等院校(含科研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校(单位)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计规模统计工作,按照统计范围内各类别、各学历层次,准确填写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计规模统计表(见附件),并于2010年9月1日下班前以传真形式报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准确统计毕业生预计规模是做好2011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掌握、预先谋划2011年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依据。各高等院校(含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统计,及时报送相关数据。
统计工作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直接与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苏武
联系电话:0591-87565225
传真:0591-87546900
附件: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计规模统计表
二О一О年八月十日
附件: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计规模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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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 |
非师范类 |
合计 |
毕业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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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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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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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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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