菠菜导航担保网关于鼓励毕业生
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和对双困生就业援助的实施意见
各系、各有关部门、齐安校区协调办: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5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对毕业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和双困生援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援助对象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生理缺陷、职业能力不足等客观原因,毕业当年在学院推荐2次工作机会的情况下仍然无法实现就业(指7月1日后尚未就业)。
(二)、实施目的
逐步建立对贫困生就业援助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就业援助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扶持与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三)、实施方案
1、重点帮扶,做好摸底统计工作。在我院毕业生中进行“双困”毕业生统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摸清“双困”毕业生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开展帮扶工作奠定基础。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经济困难是指学习期间享受各类国家助学奖学金的特困生(以学院“贫困生库”名单为准)。就业困难是指:本人态度积极、有强烈就业愿望,但截至报表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没有具体意向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在掌握“双困”毕业生情况基础上,深入开展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制定详细的“双困”毕业生就业援助办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系部领导、班主任及辅导员对就业困难学生实行“一对一帮扶”,加强就业指导与服务援助,实施重点推荐、优先安置,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心理上、求职技巧上的实际困难。对这部分毕业生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培训、重点推荐。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服务,防止因就业问题出现焦虑、悲观和不满情绪。
3、拓宽就业渠道,广泛邀请用人单位到学校招聘,对“双困”毕业生通过专项推荐等方式对其进行就业扶助。安排召开“双困”毕业生模拟面试、专场招聘会、“双困”毕业生就业座谈会、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创业技能培训、求职技巧讲座等,帮助他们提升就业能力,助其早日实现就业。
4、加大就业工作经费的投入,努力减轻毕业生求职负担。符合条件的“双困”毕业生填写《菠菜导航担保网 “双困”毕业生就业援助申请表》,经系部初步审核,学工处认定,报请院领导批准后给予双困生2000元/人的就业补助。
5、完善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制度。汇总“双困”毕业生帮扶名单,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集中造册《菠菜导航担保网 “双困”毕业生就业帮扶名册登记表》,为未就业“双困”毕业生办理登记手续,提供就业推荐、就业指导等后续服务。
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一)、基层就业补助申请条件及流程
基层就业包括在省内乡镇、农村、城市街道社区就业;涵盖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毕业生基层就业补助申请表》,经所在系签署意见,连同手续齐全的就业协议书,于毕业当年6月20日前一并交至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报请学院领导审批通过后给予1000元/人的就业补助。
(二)、实施目的
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树立行行建功、处处立业的观念,踊跃到基层锻炼成才。同时为毕业生和基层单位之间搭建一个互相了解的平台,为毕业生就业探索一条新途径。
(三)、实施方案
1、积极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教育。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把引导学生面向基层就业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在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就业指导课和有关教育活动中,教师要把有关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文件精神、政策规定纳入教育内容,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踊跃到基层锻炼成才。
2、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等活动。组织学生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帮助学生了解国情、了解社会、了解基层,正确认识就业形势和发展空间,树立行行建功、处处立业的观念,发扬自强自立的精神,勇于到市场经济大潮中拼搏竞争。总结我院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方面的成绩经验和先进事迹,通过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使学生认识到基层单位、生产一线和西部地区具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建功立业的天地。
3、加强宣传工作,唱响到基层就业主旋律。通过校园网络、广播、宣传栏等阵地,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生动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毕业生学习了解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了解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引导毕业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到基层、到人才紧缺地区、到祖国建设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4、挖掘资源,积极开拓基层就业市场。要把教育、指导、帮助学生面向基层就业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任务来抓,积极挖掘和整合校内外资源,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基层的需求信息,积极联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聘用我院毕业生。各系部要结合专业特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校企合作,主动联系基层、农村和社区的有关单位,和用人单位建立起长期的联系,探索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的有效途径,形成毕业生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为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拓展渠道。要建立起更加开放、更加规范、更具规模的毕业生就业推介平台,形成相关部门和全体教师大力支持和帮助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强大合力。
5、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奖励措施。我院鼓励和支持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凡符合基层就业补助申请条件的毕业生,除可享受国家和福建省文件所规定的优惠政策外,同时学院给予以下配套奖励: (1)学院在评选优秀毕业生时,同等条件下给以优先。(2)学院一次性给予1000元/人的就业补助。
三、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一)、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条件及流程
毕业生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为毕业生本人,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将自主创业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至少三个月的缴税证明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处,并提交《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申请表》和不少于1000字的创业报告,经毕业生所在系部初步审核,学工处认定,报请院领导批准后给予4000元/人的创业启动资金。
(二)、工作目的
为了使毕业生能扩展视野,了解创业的有关知识,掌握必要的创业政策和创业技巧,增强参与竞争和承受挫折的能力,确立高尚的职业理想,树立正确的择业与创业观念,培育健康的创业心理,正确地自主创业,成功地走向社会。
(三)、实施措施
1、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创业氛围。加强政策辅导,营造良好创业氛围,组织开展一系列就业政策宣讲活动,重点讲解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办企业的各种优惠措施,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的知晓面,帮助毕业生树立就业信心。弘扬“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用创新的意识培养人才”,强化学生的创业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企业家精神。
2、注重创业教育,培育创业苗子。开设创业教育课程。更新教学内容,将创业理念渗透到教学中,改革教学手段、方式、方法,使原有内容更富时代性和创新性,并紧紧与实际、与市场相联系,树立市场意识,激发学生创业热情和创业思维。坚持把创业教育指导贯穿于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全过程,积极鼓励专任教师尤其是毕业生辅导员发挥自身优势,及时发现具有发展潜力的创业苗子,加强教育和培养。树立创业典型,激发毕业生创业热情。在推进大学生创业扶持工作中,要继续树立和挖掘校友创业典型,充分发挥典型校友的榜样示范作用,帮助学生牢固树立自立自强的创业精神。
3、组建创业扶持团队。成立毕业生创业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规划和协调工作、项目评审工作,形成一个较为稳定的专业团队,有利于各项创业扶持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成立毕业生创业导师团队,以我院专业优势为依托,从校内外遴选创业经验丰富、专业精通的教师、企业家、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律师担任,组成一支专业的创业指导团队,负责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并“一对一”具体指导大学生开展创业活动,为参加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实用的创业咨询、项目带动和智力支持。
4、发挥创业资源整合优势。整合校友资源,推行创业典型带动。设立创业校友协会,为我院学生创业提供交流互动平台,发挥互帮互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作用。在对学生进行创业培训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创业对接活动,联系和组织从事连锁加盟模式产业、创意产业、传统特色产业的企业,与有意创业的学生进行对接,由理论培训、课程培训进入创业实战,先行先试,树立一批创业实践典型。
5、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启动基金。构建良好的训后辅导服务机制,开展定期回访,提供毕业生后续培训的机会,为我院培养创业人才继续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和人力支持。同时,除享受现有的国家、地方提供的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外,我院另给予自主创业毕业生4000元/人的创业启动资金。
二0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