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教学教辅部门部分岗位领导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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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和创新,促进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省委有关高校干部管理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学院教学教辅部门部分岗位实行竞聘上岗,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竞聘上岗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教育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规定和程序,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竟职演讲、面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通过竞聘上岗,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使思想政治素质好、教学业务水平高、管理工作能力强的优秀教师走上中层领导岗位,促进学院干部队伍建设。
二、组织领导
竞聘上岗工作在省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并成立竞聘上岗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人:林碧芳,沈再生;成员:王国祥,陈巧和,江峰,邱立新,黄庶亮,兰万贤。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并成立考察组和竞职演讲考评组。
三、竞聘职位
药学系主任、管理系主任、保健营养学系主任、实训实验中心主任各一名。
四、竞聘条件和资格
1、政治思想道德素质要求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教育事业,努力探索高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的规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善于团结,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情趣健康,遵纪守法。
2、业务能力与素质要求
具有承担岗位职责所具备的教学、科研任务的理论素养和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和口头表达能力。
3、学历要求: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可适当放宽要求。
4、任职资历要求:10年以上工作经历,工龄和任职时间均计算到2010年5月1日。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担任正科级职务3年(含)以上。
五、参加竞聘人员的范围
全院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六、竞聘程序
(一)公布方案
包括公布竞聘职位、竞聘资格条件、参加竞聘人员的范围、方法程序、竞聘时间安排等内容。
(二)公开报名
以个人自荐为主,也可通过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的办法报名,报名时填写《菠菜导航担保网部分岗位竞聘上岗报名登记表》。每人只能申报一个竞聘职位。报名人员名单由学院组织人事处汇总后报省局人事教育处审核。每个竞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一般要不低于3名。
(三)资格审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向省局党组汇报,并反馈给学院党委及竞聘上岗人员本人。同时,公布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和基本情况。
(四)竞职演讲、面试
竞聘人员在规定范围内进行竞职演讲,竞职演讲内容为工作经历及主要业绩,重点阐述如何当好主任;演讲后,回答面试题目。每个竞职对象演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时间为15分钟,演讲次序采取抽签办法确定。由竞职演讲考评组对竞聘人员进行打分。竞职演讲及面试成绩占60%。
(五)民主测评
由参加竞职演说大会的人员对竞聘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成绩占40%。对民主测评分数低于60分(按总分100计)的人员,不列为考察对象。
(六)确定考察对象
依据竞聘者参加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的成绩,依得分高低公布名次,经省局党组研究确定后,按照岗位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
(七)组织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省局党组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同时考虑整体素质与竞聘职位的胜任程度。
(八)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省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对没有适合人选的职位,可暂时空缺。
(九)任前公示
将拟聘任人选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根据公示结果,正式确定聘任人选。
(十)聘任及期限
由省局下发职务聘任通知。通过竞聘上岗的人员,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
(十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4月12-15日
竞聘演讲、面试时间:4月下旬
考察时间:5月上旬
七、严明纪律
在竞聘上岗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竞聘演讲考评组成员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参加竞岗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竞聘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回避与监督
竞聘上岗对象和有亲属参加竞职的干部,不参加竞聘上岗的组织工作。
省局监察室对竞聘上岗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并设立监督信箱,指定专人负责。
九、本方案由省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