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决定于4月15日起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自查
各系部对照检查内容开展针对性自查,全面梳理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的安全检查。排查各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
主要排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自查互查制度落实情况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回收和销毁情况,突出对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四无一保”和毒害品的“五双”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3、实验室人员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以及实验室准入制度落实情况;
4、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方案制定情况,安全防护设备器材配备情况,以及安全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二、限期整改
各系部要全面梳理本系部实验室本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分类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实行闭环管理。对自身可以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于本系部无法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逐项列出清单,提出整改需求建议,报学校实训中心同意汇总报请学校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尽快整改到位。
请各系部于4月22日前将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和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报送实训中心。
联系人:李晓宁,电话:1379941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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