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同意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增列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增列溴素、1-苯基-1-丙酮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篇:剧毒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
下一篇: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
版权所有© 菠菜导航担保网 - 十大菠菜网正规平台 闽ICP备08100850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402350606号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洪山桥中店42号 邮编:350007电话/传真:0591-83742079 招生热线:0591-88074133实验室安全监督电话:0591-88262331 邮箱:sxsyzx202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