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院“青年志愿者服务”表彰活动的通知
闽生工院团【2011】01号
各系团总支:
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树立我院大学生服务社会、奉献他人的良好精神风尚,服务和谐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
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设立的奖项有:青年志愿者服务先进集
体、青年志愿者行动项目奖。
二、评选条件
1、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本学期三月份青年志愿者服务月
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项目。
2、“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参评对象在志愿服务中贡献突出,在全院有较大的影响,集体成员参与度高,积极性高,在活动组织、服务队组建体现出高效团结的良好风貌。
3、“志愿者行动项目奖”参评对象为实施的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的代表性志愿服务项目。
三、评选步骤
1、参评: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青年志愿者行动项目奖每个系最多可各上报1个,请各系团总支于2011年4月15日前,将参评对象的推荐表和1000字左右的事迹报告、志愿服务活动照片等有关材料一并报院团委。
2、评选:院团委根据评选标准负责对参评对象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获奖集体。
3、对获奖的集体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各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坚持实事求是、择优选取的原则,对照评选标准开展评选。要认真做好材料整理和推荐上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保证评选工作的客观公正,按时完成考核、推荐和评选工作。
院团委
二O一O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