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生工院团〔2012〕5号
关于征集校歌的通知
各团总支:
校歌是大学精神的载体和校园文化的标志,是树立学校形象、凝聚人心、激励师生创新进取的精神旗帜。为集中展现我院办学特色、办学经验和办学成果,深入挖掘、提炼内在精神和办学理念,建设高品味的校园文化,决定开展校歌征集活动,竭诚欢迎全院师生踊跃投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 除符合歌词创造的规律外,还应充分体现我院人文精神和文化底蕴,唱出 “福建精神”和“药监精神”。
2. 富于感召力和凝聚力,能够反映教育者的理想和要求、受教育者的感受和心声,充分反映全院师生的精神面貌。
3. 歌词要求篇幅适中、简洁生动、语言优美、朴实自然、易于传唱。
4. 既可创造词曲,也可是歌词、曲谱的单项投稿。
二、投稿要求
1.书面投稿或Email投递均可。书面投稿需用A4纸打印,并注明“校歌征集”字样, Email投递以“校歌征集”命名邮件主题。稿件需注明作者基本个人信息,包括真实姓名、系部班级、联系电话。
2.投递作品需附原创申明、简要创作说明。所有稿件及光盘恕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3.投稿形式不限,可以个人形式投稿,也可集体投稿。个人或集体投稿的作品数量不受限制。
4.投稿截止日期:2012年4月25日。纸质版交至院团委,Email 投递至邮箱385697687@qq.com
三、评选及奖励
1.初评。学院组织专家对征集的稿件进行初评,评选出入围作品。
2.复评。学院组织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复审,确定校歌选用作品。
3.奖励。学院对入围作品及最终选用作品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权责说明
1. 来稿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
2.学院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采用或部分采用的权利(若不同意,请予说明)。
3. 对入围作品,除署名权外的所有著作权归学院所有。
院团委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