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生工院团〔2012〕6号
关于开展“学雷锋 我们身边的好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各高校中开展“学雷锋 我们身边的好榜样”评选活动》(闽委教宣﹝2012﹞8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青少年学生学雷锋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决定在各系团总支中开展“学雷锋 我们身边的好榜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全院学生
二、参选要求
1.参选人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志愿服务、乐于助人、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参选人积极参加学雷锋活动,长期坚持为社会、为集体、
为他人做好事,从身边小事做起,在同学中有影响力,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0年3月至2012年3月。
三、其他事项
1.名额分配:各系部择优推选1名参选人
2.报送时间:4月23日前
2.报送材料:参选人推荐表一式7份,含30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材料和3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推荐表及参选人正面彩色免冠2寸照片电子版请同时发送投递至邮箱385697687@qq.com,邮箱主题请注明“学雷锋 我们身边的好榜样”参选人推荐材料。
3.院团委将择优推选1名参选人,参加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开展的“学雷锋 我们身边的好榜样”评选活动。
附件:1.“学雷锋 我们身边的好榜样”参选人推荐表
院团委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