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生工院团〔2012〕12号
关于开展纪念“建团九十周年”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
今年是建团九十周年。为积极引导和教育广大团员青年继承和弘扬爱国精神,发扬共青团的光荣传统,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永远跟党走的政治信念,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开展“建团九十周年”纪念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2012年5月
二、 活动形式:
1、表彰仪式树立典型和榜样
2、文娱活动增强活跃和凝聚
3、青年联谊增进沟通和交流
4、主题座谈促进交流和互动
5、志愿服务奉献温暖与爱心
三、组织办法:
纪念活动由各团总支自行组织,同时请各系团总支于5月3日4:30之前将5月4日当天的活动项目报备院团委组织部叶美璇,邮箱76930537@qq.com,同时于5月8日将活动图文总结报送院团委。
院团委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