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闽委工综﹝2013﹞4号
关于在省直机关青年中深入开展
学雷锋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团委,直属总支、支部: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50周年,也是深入开展“三观”、“三热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组织引导广大机关青年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省直机关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根据团省委《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团闽委[2013]6号),结合省直机关实际,决定从3月开始,在省直机关青年中广泛开展以“青春雷锋,美丽福建”为主题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雷锋,美丽福建
二、活动时间
2013年3月-2013年12月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日行一孝,常伴常亲”主题活动。省直各学校通过微博平台,组织广大学生书写亲情日志,晒“压岁言”、临别嘱托、家乡新貌等以表达亲情为主要内容的精彩发言、图片和视频,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日行一孝,感恩亲人。
2.开展“学习长汀经验,推进生态省建设”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结合3.12植树节,通过义务植树造林、护花种草、认养绿地、种植“18岁成人纪念树”等,推进“身边增绿”活动。开展“青春光盘”行动,积极倡导“文明餐桌”、“低碳出行”等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开展“环保知识进机关”、“环保知识进校园”、“环保知识进企业”活动,培育广大青年关爱自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引导机关广大青年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福建。
3.开展“我青春、我献血、我快乐”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宣传献血公益活动,普及献血知识。动员广大青年踊跃参加无偿献血活动,以实际行动传播“血液爱心”,为号召健康适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营造良好氛围。
4.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内容,深化结对机制,扩大结对覆盖面,带动机关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关爱行动”,扎实推进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各单位团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在统一主题活动的框架下,结合各自实际,广泛开展独具特色的子项目、子活动,丰富活动内涵,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2.善于做好宣传。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多渠道、多层次地扩大活动影响。用好QQ群组、微信群组、飞信、微博等平台,传播学雷锋活动,弘扬雷锋精神。日前,团中央宣传部和湖南潇影第二影业联合摄制了影片《青春雷锋》,即将在全国公映。详见腾讯微博:http://t.qq.com/lv180403324/mine,新浪微博:http://weibo.com/1104782321/profile?topnav=1&wvr=5,请各单位团组织用好微博平台推送主题曲、预告片和组织观影工作。
3.及时报送信息。各级团组织要及时把活动开展的信息报送省直团工委,邮箱:sztgw87@126.com。
共青团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