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的通知
各系、有关部门:
根据闽教体【2013】12号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为进一步挖掘和培养我院艺术人才,选送我院优秀艺术作品参加第四届全省大学生艺术节之艺术作品评选,决定向全院学生广泛征集艺术作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对象:
全院全日制在校生
二、 作品主题:
作品内容要围绕“我与中国梦”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自强不息的意志品格、甘于奉献的思想境界;体现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胜信心;展示青年学子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优秀的艺术才华和勇于创新的能力。
三、 作品种类:
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四、 作品要求: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微电影: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五、报送要求
艺术作品不用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系部班级、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随摄影作品提交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244263320@qq.com ,邮件命名为作者姓名+所在系部班级。
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作品报送截止时间:2014年5月31日
作品报送地点:院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张 磊 联系电话:18859106815
六、奖励办法:
各项目(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分设一、二、三等奖;
各项目一等奖的指导老师为“优秀指导教师” (每件作品限1名指导老师)
选出其中三个项目的一等奖共3件报送教育厅参赛。若项目获教育厅一、二等奖,作品的指导老师将获教育厅“优秀指导教师”奖励。
菠菜导航担保网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