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闽委组〔2019〕11号
共青团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
开展2019年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教育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各直属高校团委,各直属企业团委: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加强团支部建设,有效提升基层组织力,打造基层团建品牌,我委将开展2019年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并试行星级团员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周期
2019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
二、星级团支部创建标准
(一)达标团支部
1.非空心团支部,要求报到团员大于3人(含)。
2.团支部信息完善,要求完成系统上组织信息必填项。
3.无待审核状态的报到团员和转接组织关系的团员。
4.召开团支部大会1次。
5.“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人均不少于1次。
(二)三星级团支部
1.非空心团支部,要求报到团员大于3人(含)。
2.团支部信息完善,要求完成系统上组织信息必填项。
3.无待审核状态的报到团员和转接组织关系的团员。
4.召开团支部大会1次。
5.“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人均不少于1次。
6.团的活动至少开展1次,如“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征文活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志愿活动等。
(三)四星级团支部
1.非空心团支部,要求报到团员大于3人(含)。
2.团支部信息完善,要求完成系统上组织信息必填项。
3.无待审核状态的报到团员和转接组织关系的团员。
4.召开团支部大会1次。
5.“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人均不少于3次。
6.团的活动至少开展3次,如“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征文活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志愿活动等。
(四)五星级团支部
1.非空心团支部,要求报到团员大于3人(含)。
2.团支部信息完善,要求完成系统上组织信息必填项。
3.无待审核状态的报到团员和转接组织关系的团员。
4.召开团支部大会1次。
5.“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人均不少于5次。
6.团的活动至少开展5次,如“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征文活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志愿活动等。
三、星级团员评定标准
星级团员以按时交纳团费、“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团员大会)、参与团的活动、团员活跃度为内容分五个星级进行评定。
1.团费逐月缴交,每年完成12次,兑换一颗大星。
2.“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每年完成12次,兑换一颗大星。
3.团的组织生活(团员大会)每年参加4次,兑换一颗大星。
4.团的活动每年参加4次,兑换一颗大星。
5.除以上4颗大星,鼓励团员多参加学习、活动,按照以上积分规则,每多完成一次“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点亮一颗小星;每多参与一次团的组织生活(团员大会)或团的活动点亮三颗小星,累计12颗小星,可兑换一颗大星。
星级团员评定部分模块已正式上线,可通过“智慧团建”微官网查看星级评定情况,其余模块将陆续上线。
四、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团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三个在哪里”,扎实开展创建星级团支部和评定星级团员工作,实现对团的基层建设的星级评价。创建星级团支部情况将纳入2019年11月-12月全省“智慧团建”推广运用情况通报。
2.强化督促指导。各级团组织要具体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星级团支部创建和星级团员评定,将作为团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创建星级团支部活动组织不力的团组织,责令限期整改;将未达标团支部列为整理整顿团支部。
3.强化结果运用。星级团支部创建和星级团员评定结果将作为2019年度省级评先评优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原则上给予星级以上团支部优先支持,各级团组织要参照用好星级团支部创建和星级团员评定结果。
联 系 人:王艳星
联系电话:0591-87533637
附件:1.“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征文活动方案
2.基层规范化建设案例征集方案
共青团福建省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1
“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征文活动方案
一、征文主题:我和我的祖国
二、参赛对象:全体共青团员
三、征文要求
1.“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征文,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背景,通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悟,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
2.要求形式活泼,内容充实,不限体裁,每篇不超过1200字。
3.以团支部为单位选送作品,每个团支部通过“智慧团建”团的活动模块上传至少要1篇作品。主题征文活动纳入星级团支部创建活动内容。
四、活动安排
1.征文收集。各地各单位选送优秀征文不少于30篇,汇总上报至投稿邮箱。
2.征文评选。福建青年杂志社组成评选小组,按照评选标准给参赛作品进行评比。
3.优秀征文作品将刊发在《福建青年》上。
五、投稿时间
征文投稿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
六、投稿方式
征文作品以word电子版报送,注明“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征文,来稿请在文章末尾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投稿邮箱fjztzw@163.com。
附件2
基层规范化建设案例征集方案
一、目的意义
团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团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把加强团的基层建设作为2019年工作重点,并印发《福建省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着力在全省团组织中树立起“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不断提升团的组织力,基层规范化建设案例工作将着重宣传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带动我省团的基层规范化建设。
二、具体要求
各地各系统要以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深入挖掘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学习、可借鉴的工作案例,通过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扩大影响。要求各单位报送3-5个案例,其中,各设区市团委报送1-2个案例,各县级团委报送至少1个案例,由各设区市团委统一汇总后,于2019年11月13日前将案例电子版发至邮箱gqtfjswzzb@163.com。团省委将择优汇编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