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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德育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我院德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德育体系,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德育工作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日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不断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第三条 德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方向性原则。要把德育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影响。(2)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要联系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变化和学生的思想实际,既注重理论教育,又注重实践教育,做到知行统一。(3)继承和创新的原则。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德育思想和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学习和借鉴国外有益经验,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不断创造新经验。(4)整体性原则。要纳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全过程,形成卓有实效的德育合力。(5)层次性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学生的不同年级类型、层次和个体差异进行教育。(6)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原则。要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管理中体现教育,在教育中强化制度。(7)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原则。要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积极主动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8)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建立起民主、平等、尊重、相互学习的师生关系,增强学生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并不断提高自我教育的能力。
第二章 德育目标
第四条 培养学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确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理想信念。(1)了解中国的历史和国情,理解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继承和发扬中国共产党的优秀革命传统。(2)理解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抵制背离党的基本路线的错误倾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3)具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自觉维护祖国的尊严、荣誉、独立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视国家利益为最高利益,立志为建设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
第五条 培养学生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科学的思想方法,具有为人民服务、奉献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1)初步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观点和方法。(2)初步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3)正确认识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正确认识国家和个人的前途和命运,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为人民服务、奉献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第六条 培养学生自觉地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和自身权益,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1)树立社会主义民主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做到知法、守法、用法。(2)养成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做到诚实守信、勤劳敬业、谦虚谨慎、言行一致、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3)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自尊、自强、自律,学会合作与竞争,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4)做到心中有祖国、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学会正确处理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
第七条 培养学生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具有良好的职业习惯和安全意识、质量意识、效率意识和环境意识。(1)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热爱专业,发扬“学生主体”精神,养成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勇于创新的良好学风。(2)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确立正确的职业观、择业观、创业观,形成符合社会和个人实际的就业观,提高就业能力,做好应对挫折、匹配职业、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准备。(3)树立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安全第一、保障质量、提高效率、保护环境的现代生产意识。
第三章 德育内容
第八条 第一学年大力开展促学修身、行为规范教育:
(1)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抓手,大力加强低年级大学生的公民道德教育,用学生所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观念和要求,不断灌输到学生的头脑中。
(2)以新生入学教育为重要环节,对学生进行校纪校规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树立良好的学生形象,营造健康、清新、活泼向上的氛围。结合军训,增强学生纪律性和集体主义观念。
(3)在低年级大学生中开展必要的礼仪、礼节、礼貌活动,对规范大学生的言行举止,有着重要作用。应以校团委为主开展形式多样的重礼节、讲礼貌、告别不文明言行等活动,引导学生增强礼仪、礼节、礼貌意识,不断提高学生的自身道德修养。
(4)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培养团队协作精神。一年级新生在学业上由中学的基础教育向大学专业教育的过度,在生活上由家庭小环境向学校大环境的过度,鉴于以上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集体观和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
(5)大力开展党团建设,宣传党的基本知识和方针政策,培养优秀青年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培养并发挥优秀团员青年的工作能力,建立优秀团支部,培养骨干分子。
(6)为新生建立心理档案,设立心理咨询室,培养一批掌握心理咨询技能的辅导员,为学生心理健康提供服务。
(7)充分发挥社团优势,大力挖掘、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培养并提高学生的广泛兴趣,引导启发学生的潜在创造力,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
(8)加强宿舍管理,强化管理制度,以文明寝室建设为抓手,培养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
(9)结合在低年级大学生开设的政治理论课,通过社会考察,对学生进行深层次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增强社会主义信念,从而使学生树立起为祖国奋斗的远大理想,培养一代大学生应有的道德品质。
第九条 第二学年深入开展服务社会、奉献成才教育:
(1)在低年级德育教育和专业基础教育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学生的敬业精神,培养学生科学、认真的治学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学习、工作方法,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
(2)加强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以热爱祖国、热爱医药事业、继承发扬祖国传统文化为目标,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医药人才。利用在毕业实习的良好时机,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
(3)发展学生党员,努力做到班班有党员,逐步将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做好新党员的考察、培养,注意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4)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医疗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使学生在服务中成长,在奉献中成才。
(5)结合人文社科类相关课程的学习,帮助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人类文明的巨大推动作用,培养学生树立起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着重提高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
第十条 第三学年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1)利用见习、实习阶段的岗前培训,加强高年级大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理想的医药人才应具备诚信、同情、了解人类天性、机智、沉着,孜孜不倦地学习和高尚的道德等品格,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合理定位,确定合适的发展模式,最大限度地接近这些理想标准。
(2)要结合实习岗位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让学生了解医药的历史及发展,熟悉和掌握各种医疗法规、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学会和运用规范的语言文字及与他人交流交往的技巧,让学生能尽快适应从书本到实践的转变,学习做个合格的实习生。
(3)大力宣传医药系统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树立身边的榜样,学习身边的人物。培养学生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对医疗事故应作适度的介绍,引导学生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4)实习阶段的各级指导老师,在教学实践中应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以精湛的技术教育人,以高尚的品德感染人。
(5)开设好就业指导课,帮助学生在医药人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定位,寻求一份适合自己的满意工作。
第四章 德育途径
第十一条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德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和各门课程的教学和管理。要按照充分体现当代马克思主义最新成果的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各课程的教学、教材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努力使各门课程都具有育人功能,所有教师都负有育人职责。要联系现代化建设和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探索出课堂教学与多样化教学相结合的新教学模式,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定期开展教学研讨、公开教学比赛和优秀教案评选等活动,努力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形势与政策课相关学科作为重点学科进行建设,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质量不断提高。
第十二条 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大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等,各级党政领导、政治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紧紧围绕大学生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组织政治理论的宣讲、学习、研讨,并定期编写形势政策教育宣讲提纲,建立形势政策教育资源库。用科学理论和优秀文化武装、培育大学生,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第十三条 持之以恒地开展学风建设。要按照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和德育大纲的要求,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工作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实施规范化的教育管理。要紧紧围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与实践能力培养的中心,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的资助体系;建立健全校、系领导深入学生班级、食堂和宿舍解决问题的工作制度,并积极吸收学生和学生社团参加民主、自律、管理和维权、维利工作;要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化、社会实践和其它素质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学生刊物、课外讲座(报告)的管理制度;要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加强校园综合治理和文明校园创建,积极与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合作配合;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学校管理体制和后勤社会化改革,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第十四条 高度重视谈心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要针对学生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具体问题,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注重培养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秀品格和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要按规定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重点建设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心,全面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档案,建立健全心理行为问题预警和干预机制。
第十五条 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通过校训、校歌、校徽、校史等有效载体和校园人文景观景点、文化设施、自然环境的建设,打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要大力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每年举办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大学生体育运动会、大学生科技竞赛等活动。要结合传统节庆日、纪念日和开学、毕业典礼以及我省丰富的人文资源和红色资源,开展特色鲜明、内容健康、吸引力强的主题教育活动。要扎实开展“创文明校园、建文明班级、做文明大学生”、“高雅文化进校园”、“诚信大学生”和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学生干部、毕业生等系列活动。
第十六条 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要把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的社会实践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总体规划和教学大纲,规定学时和学分,提供必要经费。要积极探索和建立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和择业就业创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增强社会实践的效果,培养大学生的劳动观念和职业道德。要进一步加强大学生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进社区”等活动,鼓励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贫困地区支教计划”等活动。要根据不同专业和年级的特点,广泛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事业、科技发明、勤工助学、文化娱乐和军政训练等活动,使大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第十七条 大力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政治辅导员、班主任三支队伍,是大学生德育工作队伍主体,要按照学校《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要求,以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配齐配强德育工作队伍,落实包括培训、外出考察、进修、职务晋升、职称评聘、业绩考核和表彰奖励等在内的德育工作队伍管理规定,确保德育工作的开展。
第十八条 大力发挥党团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要按照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要求,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把党支部建在班级上,力争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要按有关评估要求进一步加强校、院(系)两级党校的建设和管理,要更好地发挥党校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骨干带头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广“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各级团组织要坚持党建带团建,全面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按时召开团代会和学代会,做好“推优入党”工作。要在党的领导和共青团的指导下,充分发挥社团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作用,大力扶持理论学习型社团、热情鼓励学术科技型社团、正确引导兴趣爱好型社团、积极倡导社会公益型社团。
第十九条 努力营造良好的德育工作舆论氛围和工作条件。党委宣传部和学工处、团委和各级党组织要共同办好、用好、建设好校报、思想政治工作网站、广播电台、宣传栏等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积极主动宣传德育工作的新举措、新办法、新经验、新成效和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以榜样的力量鼓舞人和指导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德育科研工作。要积极组织德育科研立项,发扬德育骨干教师的作用,主动参与校内外德育学术交流,力争出成果、获奖励。要不断完善德育工作的保障机制,将德育工作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等纳入学校总体建设规划,加大德育经费和专题立项的投入。
第五章 德育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十条 切实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把德育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专兼职队伍结合、学生自我教育与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关心支持德育工作的强大合力。
第二十一条 成立院、系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德育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专题研究德育工作,对德育工作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十二条 建立和完善以院长及行政系统为主实施的德育工作机制,院长对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负责,把德育与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工作任务同时下达,政策措施同时实施,评估检查同时进行,继续坚持院领导定点联系系部制度,定期召开德育工作会议和进行德育工作评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