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及进一步做好有关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12〕186号)以及《菠菜导航担保网学生手册》的文件要求,决定在我院开展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2011—2012学年度)
标准:8000元/人
评选范围:2010级、2011级三专、2008级五专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全院2名,各系可申报一名,择优评选)。
参评条件:评选细则参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以及《菠菜导航担保网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0年9月版)。
时间安排:各系于10月15日将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纸质文档和电子版)申报学工处。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2011—2012学年度)
标准:5000元/人
评选范围:2010级、2011级三专、2008级五专学生中品学兼优且在贫困生库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院100名,各系名额指标见附件1)。
参评条件:评选细则参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以及《菠菜导航担保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2010年9月版)。
时间安排:各系于10月15日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纸质文档和电子版)申报学工处。
三、国家助学金(2012—2013学年度)
标准:特困生4000元/人、贫困生2500元/人
评选范围:贫困生库中的2008级、2009级五专,2010、2011、2012级三专学生(各系名额指标见附件1)。
参评条件:评选细则参照《福建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暂行办法》。
时间安排:各系于10月8日前将《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文档和电子版)申报学工处。
四、有关要求:
因时间紧迫,望各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细致做好推荐、审查、公示和上报工作。以上材料都需要报送纸质材料(加盖系部公章),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506929396@qq.com
附件:
1、2012年学院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及进一步做好有关评审工作的通知》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奖学金评审有关文件目录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7、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8、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菠菜导航担保网2012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指标
系 |
三年大专学生总数 |
助学金名额 |
特困 |
贫困 |
药学系 |
691 |
34 (691*5%) |
103 (691*15%) |
生物工程系 |
538 |
27 (538*5%) |
80 (538*15%) |
中药系 |
868 |
43 (868*5%) |
130 (868*15%) |
保健营养学系 |
510 |
25 (510*5%) |
76 (510*15%) |
管理系 |
1192 |
59 (1192*5%) |
179 (1192*15%) |
总数 |
3799 |
188 |
568 |
菠菜导航担保网201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
系 |
2008级五专、2010、2011级三专学生总数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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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系 |
489 |
20(4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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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系 |
453 |
18(4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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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系 |
449 |
19(449*4%) |
|
保健营养学系 |
349 |
14(3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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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 |
727 |
29(7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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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2467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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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2008级五专、2010、2011级三专生数计算指标。
2、国家助学金特困、贫困的名额按照三年大专生数计算指标。
附件2:
关于下达2012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及进一步做好有关评审工作的通知 |
闽教财〔2012〕186号 |
|
各高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12年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2]120号),经研究,现下达你校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名额指标 名、专科生名额指标 名,国家励志奖学金 名;并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号)等文件要求,就做好有关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规范评审程序 评审是保证奖学金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程序。各高校要认真贯彻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奖励志奖学金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闽教直[2010]24号)精神,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集中评审,进一步做好评审工作。 1.制定评审实施办法。参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制定校内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应对评审委员会的设立原则、人员组成、工作职责等做详细规定,并明确申请条件、评审程序,规范申报材料审查程序。 2. 组织成立评审机构。组织成立以校领导为主任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委员,具有代表性、权威性的领导、专家和学者组成的评委会,全面领导评审工作。鼓励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对各院系的有关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培训交流。 二、坚持原则,严把评审标准 各高校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附件5),牢固掌握各项规定要求,按照“教财厅函[2010]16号”通知精神,严把评审标准、资格审查关,特别要注意以下要求。 1.申请年限要求 (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3)五年专(中职大专连读)学生只有入学第五年即大专最后一年具备申请资格。 (4)本硕或本硕博连读等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起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2.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都需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10-30%之间,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突出表现要求详见“教财厅函[2010]16号”文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参照本规定)。 (3)学习成绩良好,励志向上,没有不及格科目,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认真细致,完善评审材料。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是评审材料的重要依据,各校认真组织填写,特别要对照样表(见附件2),围绕资格条件、报批流程、材料格式三个方面,逐项逐条进行审核把关。 四、积极主动,做好报送工作 请各高校于10月20日前,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1.材料名称 (1)评审报告。介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情况,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3)所有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5)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无需报送,由各高校自行留存备查。 2.有关要求 以上都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4-5项还需另发电子邮件(注明标题)。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原件,加盖学校公章(院系或内设处室印章无效)。3-4两表名单次序要对应。 3.联系方式 具体工作由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办公楼618室,邮编:350003,收件人:方舒峰,联系电话:0591-87091270。电子邮箱:fjzxdk@163.com。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开展网上申评系统试行工作 我省今年将试行国家奖助学金网上申请评审报送系统,使用统一规范的表格,减轻手工书写的工作量,降低错误率,推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无纸化申请审核,我省网上申请评审系统于2012年9月13日零时正式上线试运行,请各高校自行登录(网址:http://syd.fjedu.gov.cn)。 2.实行评委名单更新报备制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闽教直〔2010〕24号)精神,评审委员及评审小组人员,因工作原因,转换工作单位岗位的,请按附表(附件6)报备,以便更新全省评审人员信息资料库。 3.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为提高工作效率,各高校在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同时,一并组织国家助学金评审申报工作,及时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在10月10日前,以纸质原件及系统填报的方式,报送评审报告及《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2012年中央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名额与上年相比,绝对数有所增加,但相对比例却在降低,这意味着在校生规模与去年相同或略有增长的学校,本年所分配的国奖、国励指标将不会增加,甚至有所减少。各高校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2年9月19日 |
附件3:
( — 学年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基本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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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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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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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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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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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②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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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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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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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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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况③ |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大学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④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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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200字) ⑤ |
申请人签名(手签): 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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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院系: 学号:
推荐理由 (100字)⑦ |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⑥ 年 月 日 |
院 (系) 意 见 ⑧ |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⑥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⑨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⑩
年 月 日 ⑪ |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版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各高校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下载或复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认真填写,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填写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2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1-2012学年”,以此类推。
②入学时间必须是2011及以前学年,如征兵入伍、病假等休学,填写的入学时间过早,请说明情况。
③高校自行确定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标准,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全校统一范围标准,并注明评审范围的总人数。
④格式不得修改,必须为4栏,字体大小可做调整,获得多次嘉奖的,在该栏中填写主要奖项,其他在奖项可在申请理由里说明。
⑤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对照管理办法的申请条件,如实填写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特别突出的方面。
⑥签名处必须由有关负责人手写签字,不得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⑦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须理由充足,能体现申请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前篇一律,出现雷同。
⑧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填写审核意见,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不能以党务印章代替行政公章。没有院(系)一级建制的学校,必须在“院(系)意见”栏中说明:“本校无院系建制,特此说明”,无需盖章、签字。
⑨必须校级公示5个工作日。
⑩必须是学校公章。
⑪学校推荐日期必须与院系意见一栏推荐日期顺延至少5个工作日。符合公示逻辑,日期不得出现与院系推荐日期倒序的情况。
表格中“基本情况”、“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及“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并由学校审核。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表格中不得出现涂改痕迹。
附件4:
奖学金评审有关文件目录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查阅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手册174页)
2、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号,登录全国学生资助中心网查阅http://www.xszz.cee.edu.cn/show_news.jsp?id=2093)
3、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07〕70号,查阅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手册178页)
4、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07〕71号,查阅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手册181页)
5、《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闽教直〔2010〕24号,查阅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手册181页)
6、《关于进一步规范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直〔2011〕33号,登录福建学生资助网查阅http://xszz.fjedu.gov.cn/info.aspx?id=583)
7、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直〔2010〕14号,登录福建学生资助网查阅http://xszz.fjedu.gov.cn/info.aspx?id=452)
附件5:
( —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 院系: 学号:
基本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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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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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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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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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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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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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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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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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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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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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况 |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家庭经济情况 |
家庭户籍 |
城镇□ 农村□ |
家庭人口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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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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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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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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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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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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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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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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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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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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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签章): 年 月 日 |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