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有关部门: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建设优良的学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决定在我校开展2020—2021学年“先进集体(文明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7级五年专,2019级、2020级三年专学生和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品德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学生干部,在文明校园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动手能力强,有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学年内获二等奖学金以上(含二等奖学金)。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通过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4.三好学生的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系部可参评学生总数的5%。
5.必须为本年度系三好学生获得者。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文明校园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德育考核成绩为95分以上;
2.学习目的性明确,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精神,学年内学业成绩全部及格以上;
3.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有工作成绩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的班委以上学生干部;
4.敢于坚持原则,维护集体利益,大胆管理,敢于向各种不良倾向和违纪行为作斗争;
5.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系部可参评学生总数的4%,具体按下达名额上报。
6.必须为本年度系部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
(三)“单项积极分子”评选标准
1.学习目的性明确,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精神,学年内学业成绩全部及格以上;
2.关心班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与同学相处融洽,在某方面有突出表现(如学习、纪律、文体等)
3.单项积极分子人数不超过系部可参评学生总数的2%,具体按下达名额上报。
4.必须是本年度系部单项积极分子获得者。
(四)“先进集体(文明班级)”评选标准
1.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的班委;
2.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勤学尊师、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风良好、互帮互促,班级总及格率高;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课外活动,具有良好的文化氛围;
5.班级成员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6.积极组织同学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学生中无重大违纪行为,班级成员没有记过及以上的处分。
8.必须为本年度系先进集体获得者。
9、班级无恶意拖欠学费的现象,且班级总欠费额度较低。
10、具体指标按下达上报。
三、名额分配
系、部门 |
参评学生总数人数 |
参评学生干部数 |
参评班级数 |
先进集体 (文明班级) |
优秀学生干部 |
单项积极分子 |
中药系 |
729 |
170 |
15 |
3 |
7 |
15 |
药学系 |
1215 |
300 |
23 |
5 |
12 |
24 |
健康食品系 |
424 |
79 |
10 |
2 |
3 |
8 |
康复保健系 |
536 |
131 |
10 |
2 |
5 |
11 |
健康管理系 |
620 |
166 |
13 |
3 |
7 |
12 |
团委 (学生会) |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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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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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勤工助学) |
3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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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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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36 |
76 |
四、工作要求
1.各系要认真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系级评选表彰的基础上,推荐产生校级先进个人和集体,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团委等相关部门将对各系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2.参评先进集体(文明班级)的班级不得在校级安全检查中被通报,参评先进个人的同学不得违反学生管理相关制度。
3.于2021年11月21日前,将院级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文明班级)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025490@qq.com。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