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经各部门申请,学工处审核,学院审批,本次勤工助学岗位共有19个部门设置58个岗位,拟招聘340人,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请各系、各部门根据学院勤工助学有关规定,做好学生招聘工作。
一、准备参加勤工助学招聘的学生应向所在系部报名,并如实填写《勤工助学报名表》。同一学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一人多岗者按照最高岗酬发放。
二、各系汇总学生报名信息后,于12月25日前将报名学生信息填写《校内勤工助学学生报名汇总表》发至邮箱:506929396@qq.com,由学工处统一整理,将报名信息反馈各用工部门。
三、用工部门自行组织面试招聘工作,通过公开面试,公平竞争,贫困生优先原则录用学生。面试结束,各用工部门需填报《2015—2016学年校内勤工助学聘用学生信息表》,12月30日前汇总学工处备案存档。
三、用工部门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招聘录用时请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照顾,并保障学生劳动安全,掌握学生的劳动表现情况,按时作好相关记录,定期向学工处反馈学生情况。
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酬金标准为10元/小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一般情况下每位学生每月工资上限不超过400元。学生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影响正常的学习活动。
五、每学期结束,各用工部门将本学期学生工作报酬填写《2015—2016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酬申报表》,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纸质及电子版汇总学工处。
附件1:2015—2016学年校内勤工助岗位信息汇总表
附件2:2015—2016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学生报名汇总表
附件3:2015—2016学年校内勤工助学聘用学生信息表
附件4:2015—2016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酬申报表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