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经各部门申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2018—2019学年勤工助学共有16个部门设置466个固定岗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请根据学院勤工助学有关规定,做好学生招聘及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一、准备参加勤工助学招聘的学生如实填写《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个人申请表》,同一学生只能申报一个固定岗位。
二、用工部门自行组织面试招聘工作,通过公开面试,公平竞争,贫困生优先原则录用学生。面试结束,各用工部门需在个人申请表上确认盖章,并填报《2018—2019学年校内勤工助学聘用学生信息表》,12月30日前汇总学工处备案存档。
三、用工部门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并保障学生劳动安全,掌握学生的劳动表现情况,按时作好相关记录,定期向学工处反馈学生情况。
四、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的酬金标准为17.5元/小时,固定岗酬标准根据附表执行。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