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秋季普通高校资助工作的通知》与《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以及《菠菜导航担保网学生奖励条例》的文件要求,决定在我院学生中开展2009~201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10~201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2009~2010学年度)
标准:8000元/人。
评选范围:2008级、2009级、06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评选细则见《菠菜导航担保网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全院2名,各系可申报一名)。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2009~2010学年度)
标准:5000元/人。
评选范围:2008级、2009级、06级学生在校生中品学兼优且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各档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评选细则见《菠菜导航担保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全校共93名,按比例各系分配名额见附件1)。
参评条件: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参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以及《菠菜导航担保网学生手册》(2009年8月版)。
时间安排:各系于10月12日前将学生个人申报表与各系汇总名单上报学生工作处,学工处按所分配的名额择优评选报院领导审批,10月19日组织相关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申请审批表,并于10月20日前将审批表和“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国家助学金(2010~2011学年度)
标准:一等3000元/人、二等1500元/人。
评选范围:具有学院正式学籍、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各档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各系名额分配见附件1)。
参评条件: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参照《福建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暂行办法》
时间安排:各系于10月20日前按所分配的名额评选,并将“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后报院领导审批,并于10月30日前报省资助中心。
四、学院“春蕾”助学金(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
标准:250元/人。
评选范围:在校学习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中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且表现优良,学习努力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各系名额分配见附件1)。
时间安排:各系于10月20日前组织学生填写相关评审表,按所分配的名额择优评选,并将“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学院“春蕾”助学金学生推荐名单表”( 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学生工作处。
注意事项:
1、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过程中,每位学生只能申请获得一项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2、相关表格、文件到“学生处大家庭群”群共享下载。
3、学院各项评选办法可在《菠菜导航担保网学生手册》(2009年8月版)查找。
4、因时间紧迫,望各系按时间上报名单与表格,逾期后果自负。
望各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推荐、审查和上报工作,并通过这项工作,营造一种学习上比学赶超的局面,全面推动各系和各学生班级的学风建设
附:1、2010年学院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doc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doc
3、关于印发《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的通知.doc
4、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doc
5、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doc
6、学院“春蕾”助学金汇总表.doc
二○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