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3月1日全省教育系统稳定形势分析会议精神及学院反恐防暴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结合我院实际,作如下通知:
一、各系要组织学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主题班会,将教育活动贯穿于日常学习生活中,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宣传阵地、宣传手段,大力开展人身财产安全、反恐防暴、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校园宣传氛围。
二、设立学生安全隐患工作台账,对涉及学生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提升学生工作应急能力。
1、完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建设,重点关注有心理问题或精神异常学生。建立心理异常学生档案,普及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防范自我心理危机的能力。
2、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情况复杂的学生积极关注,建立健全贫困生库及困难学生档案,通过学费减免、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种渠道方式开展帮扶。
3、开展宗教信仰排查和反邪教教育,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宗教极端思想苗头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4、用好导师团队,关注学生,确保思想稳定,营造人文关怀良好氛围。
三、充分发挥学生督导队、各系学生干部作用,及时了解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关注网络学生舆论舆情,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汇报,正面引导,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阶段。
四、加强在外实习实训学生管理,掌握实习去向,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制止参加非法活动。
五、强化日常管理,严格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生“十不准”规定(内容附后)。通过系部自查、系间互查、学工处抽查的方式,开展文明宿舍评选,倡导文明行为,建设文明校园。
六、辅导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坚守岗位,不脱岗,不离岗,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处理汇报。
七、各系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汇报,学工处将组织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10日
附件: 学生“十不准”规定
一、不准参加一切非法组织活动,发表有悖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行。
二、不准损坏公物,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乱贴。
三、不准穿拖鞋进入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办公场所。
四、不准吸烟饮酒、打麻将、赌博。
五、不准奇装异服,男生不留长发。
六、不准男女生交往中有不文明行为
七、不准晚归、不归、留宿外人。
八、不准男女生互串宿舍。
九、不准外卖进校园。
十、不准违反规定使用电器和管制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