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本校师生凭本人借书证借阅图书,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入校新生以班级为单位办理借书证。
二、借书册数:
1.教工读者每人限借20册。
2.学生读者每人限借5册。
三、借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8:00~12:40,14:00~16:50
四、借书期限:
1.教职工借阅期限为二个月,可续借一次。
2.学生借阅期限为一个月,可续借一次。
借阅期限若跨越寒(暑)假,在假期里到期的图书可顺延至开学归还,但必须在开学第一周内还清。
五、因教学、科研、生产实习等需要集体借书者,先将书目、册数、期限报系部审批,由专人经手借阅、保管,遗失或损坏,均由经手人负责。
六、读者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圈点、批注、污损或遗失图书,如有上述情况应按有关制度赔偿。
七、读者借书时,应当面检查所借图书,如发现污损、圈画、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调换或加盖印记,否则由借阅者本人负责。
八、读者调离本校或毕业生离校,必须清还所借图书,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九、工具书、贵重文献资料等书籍不得外借。
十、书刊丢失要以完全相同的同版书刊抵赔,如无法以原版新书抵赔,丢失的图书按书价的2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