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根据人社部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要求,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0年正式启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我系立足学科专业特色主动申报,经福建省人社厅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等程序,目前有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营养配餐员、公共营养师、有害生物防制员等4个工种通过审定,可对在校生、社会人员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本篇介绍公共营养师。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民面临营养缺乏和营养过剩的双重挑战,人们对食品安全、营养健康、饮食保健等越来越重视,迫切希望得到正确的指导,吃出健康已成为社会的迫切需求。《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指出,为每1万人配备1名营养指导员是国家的发展目标。营养师职业的出现,是适应社会健康的需求而产生的,是从事营养咨询、营养测评、营养指导、营养宣教、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科研工作、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的特殊职业者,是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综合了保健指导、慢病管理、中医营养、食物存储管理、食物加工、心理咨询等技能特点于一身。
2021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新的《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公共营养师可以针对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开展营养咨询与指导工作,是公共营养卫生、保健服务、餐饮、食品、医疗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必备证书之一。
一、报名对象
相关专业在校大学生;准备从事营养相关工作的人员(如食品、餐饮、烹饪、酒店、学校、托幼机构、幼儿园、医疗卫生、美容、健身、社区服务等企事业单位员工均可报名)
二、培训内容
公共营养师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主要内容包括:
1.四级(中级)
(1)基础知识: 医学及营养学基础知识、各类人群营养、食物营养与食品安全、公共营养基础理论和方法、营养教育和健康促进、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2)膳食调查和评价:称重法技术要点、食物成分表使用方法、膳食能量和营养素含量计算、《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应用等。
(3)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体格测量工具的选择与使用、体格测量与评价、血压测量及家用仪器的使用方法、血红蛋白与贫血相关知识、血脂和血糖相关知识。
(4)膳食设计和评估:食物储存、预包装食品标签及食品营养标签相关知识、食谱设计原则和方法、食物交换份、常见烹调方法、减盐、减油和减糖的烹调措施和技巧等。
(5)社区营养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访谈技巧、数据录入及管理软件使用方法、计量和计数资料、运动类别和安全注意事项、特殊人群膳食指南。
2、三级(高级)
(1)基础知识: 医学及营养学基础知识、各类人群营养、食物营养与食品安全、公共营养基础理论和方法、营养教育和健康促进、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2)膳食调查和评价:24 小时回顾法与记账法技术要点、常见食物份量、食物数据库及营养计算软件应用、成人和妇幼人群的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应用、膳食能量和营养素评价。
(3)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婴幼儿和儿童体格监测、孕妇和乳母体格测量、孕妇体格状况评价、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相关指标、维生素D 和钙缺乏体征和评价、缺铁性贫血基本体征和评价。
(4)膳食设计和评估: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和用途、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计算法食谱编制、幼儿膳食和烹调设计、团餐食谱设计、配餐软件应用、母乳喂养、辅食制作方法、月子餐制作。
(5)营养教育和咨询:营养教育的常见方法、营养咨询的方法和步骤、咨询关系建立技术、参与性咨询技术、干预性咨询技术。
(6)社区营养管理:档案管理软件的使用、社区营养常用干预方法、运动项目和能量消耗。
3、二级(技师)
(1)基础知识: 医学及营养学基础知识、各类人群营养、食物营养与食品安全、公共营养基础理论和方法、营养教育和健康促进、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2)膳食调查和评价:食物频率法与群体膳食调查的技术要点、定性资料分析、定量法数据计算、群体膳食评价。
(3)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体成分分析仪的使用、老年人营养不良风险评估方法、体适能相关知识、常见营养相关血液指标与尿液指标检测项目。
(4)膳食设计和评估:三大营养素的质量评价、营养强化食品、膳食营养素补充剂、老年人食谱设计、超重和肥胖干预方法、“三高”人群的膳食指导、不同便秘食疗方案、体重管理等。
(5)营养教育和咨询:健康传播材料的制作和使用、讲演的基本要领、群体咨询方案制定和技巧、社区走访和咨询技巧、网络传播注意事项。
(6)社区营养管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疾病-膳食-遗传-环境相关知识、档案管理软件的使用、营养干预方案设计和实施。
(7)培训和指导:教学法相关知识、实习指导方法、案例教学法。
4、一级(高级技师)
(1)基础知识: 医学及营养学基础知识、各类人群营养、食物营养与食品安全、公共营养基础理论和方法、营养教育和健康促进、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2)膳食调查和评价:四种膳食调查方案、膳食调查质量控制的方法、营养监测、膳食结构与健康。
(3)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体格测量质量控制、体格状况综合评价、少肌症相关知识、进食问题评估与处理方法。
(4)膳食设计和评估:特殊膳食用食品、食品营养标签制作、药食同源和新资源食品、高尿酸者膳食干预措施、吞咽障碍者营养干预方案、肌肉衰减者营养干预措施。
(5)营养教育和咨询:健康传播活动的组织和策划、营养教育计划设计及效果评价、营养咨询效果评价。
(6)社区营养管理:抽样调查方法、档案管理和设计、营养干预方案制定及评价总结报告撰写。
(7)培训和指导:综合培训计划的编制、培训讲义编写、示教方法、教学管理。
三、认定等级
公共营养师四级(中级);公共营养师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二级(技师);公共营养师一级(高级技师)。
四、认定考核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笔试、机考等方式和实践操作相结合方法;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五、报名条件
1.四级(中级)
申报条件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 年(含)以上。
(5)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三级(高级)
申报条件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 年(含)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二级(技师)
申报条件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非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 年(含)以上。
4、一级(高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注:相关职业、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详见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4-14-02-01)。
六、报考咨询
康老师:18065142585
滕老师:1365501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