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系教学常规检查制度

发布人: 时间:2010-11-08

药学系教学常规检查制度

建立有效的教学检查机制是保证学校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为规范教学检查工作,使学期教学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教学检查形式及内容

1、学期初教学检查

由系部教学秘书负责,其他工作人员参与,对开学准备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新学期开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检查内容包括:

①     对开学前教学场所设施状况,教学场所区环境卫生状况及学生到位情况。

②     开课前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教案、教学进度表、课件等)。

2、期中教学检查

由系部教学秘书负责,其他工作人员参与的教学质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通过教师、学生评教检查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授课执行情况及实训环节落实及运转情况等。

3、期末教学检查

由系部教学秘书负责,其他工作人员参与。检查内容包括:

①    组织并检查期末考核情况。

②     完成教师手册、试卷、成绩报告单等常规教学材料的整理,入库工作

③    完成教师自查及系部期末教学检查总结

4、常规教学工作检查

由系主任负责,系教学秘书及其他工作人员成立日常教学检查小组,主要检查日常教学秩序、学生上课情况。实行每日登记检查结果制度。

二、教学检查结果的反馈

进行每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汇总;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总结。

三、教学检查结果的处理

对于教学检查结果中,未能按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的应及时督促其完成应有的教学任务并根据学院的相关制度进行相应处理;对于学生反映较差,教学检查有不符合教学相关要求的教师,经系部研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根据学院相关的教学管理制度做进一步处理。

 

 

 

 

药学系

2010-10-22